陳浩天公開警方文件:民族黨會以任何手段達到目的
香港民族黨被指違反《社團條例》,建議保安局局長禁止民族黨運作。民族黨公開警方交給召集人陳浩天的文件,提到民族黨曾指不排除用任何可行手段,包括使用武力達到目的,對國家安全構成真正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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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公開警方早前交予他的700多頁文件,列出由創黨到最近的公開言論和行動。負責撰寫文件的警務處助理處長林曉彤及助理社團事務主任指,陳浩天在召開創黨記者會時曾說,創黨目的是香港要脫離中國、獨立建國、廢除《基本法》,又表明不認同香港自古以來是中國不可劃分的一部份,是違反《基本法》,陳浩天自己都多次承認。又羅列過去兩年多,陳浩天在公開場合的說話,認為他是用行動闡述民族黨的理念,包括煽動對內地人的仇恨。
文件亦指,陳浩天多次提到民族黨會用任何有效手段達成目標、包括暴力。雖然陳浩天參選立法會時聲稱已經放棄暴力主張,但民族黨網站使用的字眼沒有改變,助理社團事務主任對陳浩天的說法「深表懷疑」,亦認為應採取預防措施維護社會安寧。
警方又認為陳浩天公開支持港獨,不只是政治表述,是有清晰策略及藍圖,例如他們提倡滲透社會各階層,包括各大學學生會、政府部門及警隊,他們鼓勵中學生參與港獨活動,又主動尋求海外政治團體支持,包括台獨、藏獨的組織,因此應被取締。
文件強調,民族黨的運作對國家安全構成真正威脅,特區政府不應該等政治運動,發展成暴力才插手,應該採取預防措施,,又指禁止民族黨運作是必須而且有逼切性,做法亦合理地平衡了社會利益和個人權利,要求保安局局長行駛權力,禁止民族黨的運作。
陳浩天批評政府以法律手段打壓民族黨並不合理,,目的是將基本法廿三條「分拆上巿」,至於何時會回應保安局的指控,就會交由律師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