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顯:究竟甚麼是「共享經濟」?
我寫過好幾篇文章,講共享單車,把它貶得一錢不值。本文是進化版,講的是更大題目﹕共享經濟。
破題﹕甚麼是共享經濟?又或者問﹕「共享單車究竟是不是共享經濟?」
這問題的中心點不在於「單車」,因為人人知道甚麼是單車,而在於「共享」,其定義究竟是甚麼?
小時候是武俠小說迷,買了很多武俠小說,一屋子都是。不過,儘管家境尚佳,但財力畢竟有限,大部分的武俠小說,都是靠在租書舖租來看的。
好,這就是「共享」的問題了﹕租書舖算不算是「共享小說」?如果不算,它究竟是甚麼?如果算,這是幾十年前也有的舊工業,又算是甚麼新經濟了?
如果我們說,共享單車是有網上平台,那麼,如果租書店也加上一個apps,又算不算是新經濟呢?再問下去,大埔和大美督的單車店,如果也搞apps和自助租車,又算不算得上是新經濟呢?
現在讓我跳過去講美國的Uber。Uber固然有一個網上平台,但它概念究竟是甚麼呢?
在美國,人人家有汽車,用汽車代步,如果人們在有空的時候,把自家的汽車開去載客,這非但不用額外投資,簡直是無本生利。而且,如果Uber流行了之後,一些本來有汽車的人,還可能會放棄了汽車,改為全用Uber,還省了買車錢。這是整個社會均有利的產業。這就是新經濟了。
好了,Uber到了香港,港人的擁車率不到一成,很多Uber司機都是新買一台汽車,甚至是轉職入行,以此為專業。這就衍生出很多在美國市場沒有的問題,但最重要的,是從產業上來看,這並非無本生利,甚至會令到汽車增加,道路和車位的需求。換言之,在香港,Uber作為產業的成本和副作用,均遠比在美國為大。
又以Airbnb為例子,因為很多人,家中都有空的房間,也有一些人有空置的消閒房屋。在杭州市郊的富陽區,有一間酒店,名叫「富春山居渡假村」,本來是某位台灣富豪的別墅,後來他為免浪費,便把它改建成為渡假酒店。平民可能有房子,但規模並不足以把它變成酒店,Airbnb便為平民製造了一個平台,可以讓他們也可以用既有的資源來「無本生利」。
當然,Airbnb也和Uber一樣,當成為了一門普遍的事業,也有人專門買/租房子,專門用來經營這事業。但是毋忘初衷,它本來,現在也有大量的經營者,用的本錢就是原有的房子,把社會上的既有資源盡量利用了,廢物利用了,無本生利了,利益極大化了,而且,也更環保了。
無論是Uber的汽車,還是Airbnb的房間,都是由經營者自己擁有,自己管理,平台經營者只管理平台。
說回共享單車,它究竟是市民把既有的單車,透過網上平台,供其他人共享,抑或是由平台擁有者花錢買下一大堆單車,自己管理,透過平台出租給別人?甚至如果我們把「共享」兩字擴大化,地鐵和巴士的本質,都是「共享交通工具」,古時的人都在家裏吃飯,有錢人會聘請廚師,是到了近代,才有專業餐廳的出現,這也是「共享廚師」。
如果要我下比喻,我會用一個非常粗俗但貼切的﹕換妻俱樂部是共享經濟,因為老公老婆都不用成本,業者只提供資訊和平台,妓院或鴨店就是傳統經濟,業者要提供所有硬件。
政府口口聲聲說要發展共享經濟,但我看,大家對於共享的定義,似乎先要搞清楚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