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立法打擊炒黃牛 倡逐步減少內部認購
「炒黃牛飛」問題猖獗,民政事務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指,會考慮修訂《公眾娛樂場所條例》,將紅館和伊館在内的政府場地納入規管,禁止門票轉售圖利,並列作刑事罪行。政府原則上不反對探討透過立法處理,亦正研究一個法律和執行上都較穩妥的方案,由於涉及刑事罪行,必須審慎,計劃在明年第三季後向立法會匯報進展。
不過政府指出,須考慮若一律禁止門票轉售,可能對真正未能出席的觀眾,或者未能自己到票房或上網而需代購服務的觀眾帶來不便,亦可能影響贊助商贊助意欲。
至於禁止捆綁銷售門票可能會窒礙旅業或其他商業發展,對部分消費者帶來不便。另外,如果禁止在轉售時收取行政費用,則須考慮行政費數額並不易釐定;做法亦有欠清晰,易產生漏洞。
實名制短期內仍交主辦機構決定
至於「實名制」,政府認同可有效打擊門票炒賣,但據康文署了解,節目主辦機構普遍表示有顧慮,當中牽涉私隱和實際執行上的困難,例如購票後能否轉名、入場前所需檢查程序的時間、人手安排和主辦機構的成本等,擔心影響門票銷情和節目運作而一般不傾向採用。康文署會繼續與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研究,並透過將在明年四月成立的「智慧政府創新實驗室」,邀請有關業界提交既能方便觀眾進場同時亦能保障私隱的科技解決方案。在此之前,康文署將繼續容許主辦機構選擇是否實行「實名制」。
應逐步減低內部認購比例
政府文件指,認同增加門票供應是減少門票炒賣問題的有效方法,亦認為紅館和伊館的內部銷售門票比例的上限有下調的空間。政府說考慮到演出業界的關注,不宜立即大幅度降低內銷門票比例,而應逐步下調有關比例。同時亦願意考慮加入其他較靈活條款,例如容許內銷門票上限以整個表演節目所有場數計算,並設應用新比例的表演場數門檻(即表演節目達到一定場數才需要應用新的內銷門票比例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