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釋法後 議員們邊個無得留低?
2016-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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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會會議就基本法第104條進行釋法後,除了青年新政游蕙禎及梁頌恆外,外界都關注會否影響其他議員的議席。解釋指出,宣誓人若不真誠、不莊重宣誓,即喪失資格。連同梁頌恆及游蕙禎,至少十二名立法會議員於宣誓時曾「加料」或出示道具。
宣誓面對司法覆核挑戰的劉小麗最高危,除了已有人提出覆核外,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饒戈平,昨日已點名劉小麗的宣誓「不是完整的、一個一個字唸」,「很難認為是莊重認真」。
而香港眾志的羅冠聰,以疑問句方式讀出「中華人民共和國」等字眼,若有人入稟挑戰,有評論認為亦有失去議席危機。
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昨日在記者會上提到煽動「民族自決」,本身也是港獨。政綱中列明推動「民主自決」,宣誓後叫「民主自決」的朱凱迪,會否被歸納為「港獨」而無得留低,仍是未知知數。
人大常委會昨日公布另一份官方文件,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張榮順對今次釋法文本的說明,列出宣誓人「故意以行為、語言、服飾、道具等方式違反、褻瀆宣誓程序和儀式,或者故意改動、歪曲法定誓言或者宣讀與法定誓言不一致的誓言」。那社民連梁國雄手持黃傘,「撕毀人大831決議」的行為,是否都被視為「不莊重」,其他多名議員在宣誓中「加料」,又是否容許?目前亦難以斷定。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則指,釋法條文並無提及有無追溯力,要留待法院自行處理。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指,按《基本法》已作有效宣誓的議員,若要褫奪議席,需經三分二議員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