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頌恆游蕙禎向高院申請暫緩執行令並提出上訴
2016-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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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頌恆游蕙禎向高院申請暫緩執行令並提出上訴(圖:大公網)
青年新政梁頌恆及游蕙禎被高等法院裁定喪失議員資格,兩人已向高等法院申請暫緩執行令並提出上訴。法院下午會審理。
兩人的入稟狀指,法院不干預立法會的原則,應該應用在今次案件,法庭星期二的裁決,錯誤理解這項原則。入稟狀又指,宣誓的誓詞應該受到基本法第七十七條及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獲豁免。即使議員是拒絕及忽略作出宣誓,在未被立法會主席及秘書長裁定議席失效時,都不應該直接由法庭宣布議席懸空。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就指,立法會持中立態度,視乎法庭判決才決定下一步行動。
梁頌恆及游蕙禎宣誓引發的司法覆核案,高等法院前日裁定政府勝訴,兩人宣誓無效,議員資格被取消,議席懸空,同時頒禁制令,禁止二人以議員身份行事。判詞指,兩人行為客觀及清楚地顯示,不論形式或內容,都不願依照基本法一百零四條和宣誓及聲明條例宣誓,不承認一國兩制原則及一國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