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校委會被圍堵案 馮敬恩公眾地方擾亂秩序罪成
2017-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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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敬恩首項刑事恐嚇罪名不成立。(大公報資料圖片)
去年年初李國章獲前特首梁振英委任為港大校委會主席,引發港大學生趁校務委員會開會時,圍堵沙宣道會場抗議。時任港大學生會會長馮敬恩被控恐嚇李國章及刑事毀壞等四罪,馮敬恩首項刑事恐嚇罪名不成立,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罪名成立。另外兩項控罪,包括刑事損壞及企圖強行進入,馮敬恩早前已經認罪。
馮敬恩在判決前接受電台訪問時說,對香港大學很有感情,感謝港大四年來對他的教育。又指事件令他付出代價「無話抵唔抵,係要有人做」。他未來會到台灣念書,數年都不會高調參與香港政治,原因是覺得近年香港政治氣候令人泄氣和沮喪,亦認為自己仍未學習得夠多,加上之前參與港大學生會期間花很多時間參與政治,忽略了自己的事情,他希望去台灣念書,回來後再思考日後如何參與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