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經緯襲擊途人案 押後至下周三判刑

2017-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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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經緯需繼續還押,將無法與家人過新年。(資料圖片)

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罪名成立的退休警司朱經緯,原定今日在東區法院判刑,裁判官聽取辯方求情後,押後到下周三判刑,朱經緯需繼續還押。

辯方在庭上呈上多封求情信,包括來自兩名前警務處長及多名警隊高層,證明被告獲警隊支持,希望法庭輕判。辯方律師求情時指今次屬不幸事件,被告當時正驅散佔領旺角人士,在高度壓力下,主觀以為事主是佔領人士,錯誤向他使用武力。
 
案情指時任警司的朱經緯,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處理佔領行動期間,在旺角彌敦道以警棍襲擊事主鄭仲恆背部。本月中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一項襲擊致身體傷害罪名成立。
 
而在法庭外,有「珍惜群組」成員拉起寫有「冤」字的黑布,高叫司法不公,又有十多名「撐警大聯盟」成員於庭外拉起橫額高叫口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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