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大橋測試造假 2被告判囚22及32月
2018-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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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珠澳大橋石屎測試造假案,其中兩名被告嘉科工程顧問公司前高級工地實驗室技術員麥培盛以及前實驗室助理鄺富賢,各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麥培盛被判囚32個月,鄺富賢就判囚2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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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指嘉科是土木工程署的承辦商,土木署會評核嘉科檢驗的準確度及技術水平。自2013年起,而當時任職嘉科工程顧問公司實驗室技術員及實驗室助理的兩名被告,曾更改電腦的日期和時間,以「符合」有關規定,從而獲得驗證計劃的認可。控方指他為了一時方便,導致政府花了額外5800多萬補救工程及39個工作天再次檢驗。
辯方律師為麥培盛求情時指,被告犯案動機並非為錢而是因為貪一時方便,他又知道今次做法影響很多人,監禁是無可避免,但仍希望法官輕判。法官李慶年指,造假非單一事件,首被告麥培盛是試驗所負責人,角色重要,其行為已打擊市民對建築界與公共工程、檢測及認證系統的信心,對大橋使用者安全構成威脅。考慮到事件屬嚴重行為,最後分別被判二人入獄22及32個月。
該案至今共有4名被告認罪,除上述二人外,嘉科前工地實驗室技術員吳啟堯(64歲),上月初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現遭收押等候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