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秀人才計劃」去年吸411菁英 符清單規格加30分
特區政府於2006年6月推出的「優秀人才入境計劃」,旨在吸引高技術人才或優才來港定居,藉以提升香港的經濟競爭力,計劃年度配額為1,000個。計劃是以計分制讓申請人競爭配額,政府昨日公佈首份香港人才清單,符合人才清單內相關專業的規格可獲30分。
「優秀人才入境計劃」成功申請者來港前毋須事先在港獲得聘用。近年透過此計劃來港人數持續增加,由2015年的208人增加近一倍至去年的411人。
根據計劃,所有申請人均必須首先符合基本資格要求,如18歲或以上, 不得有刑事罪行或不良入境記錄,能獨力負擔其本人及受養人居港期間的生活和住宿等,才可根據計劃所設兩套計分制度的其中一套獲取分數,與其他申請人競爭配額。
兩套計分制度分別是「綜合計分制」和「成就計分制」。前者設6個得分範疇,包括年齡、學歷/專業資格、工作經驗、語文能力、家庭背景和人才清單,如年齡可獲最多分是18歲至39歲的30分,學歷/專業資格中有博士學位有40分,符合人才清單內相關專業的規格可獲30分等。最高可得225分,最低合格分數為80分。
成就計分制要求高
如申請人曾獲傑出成就獎,如奧運獎牌、諾貝爾獎,或對其界別的發展有重大貢獻,如獲業內頒發終生成就獎,可選擇以成就計分制接受評核。惟此計分制要求極高,如符合要求可獲225分,不符者則不會獲得分數,其申請會即時被拒絕。
自「優秀人才入境計劃」推出以來,成功透過綜合計分制獲分配名額申請人,主要來自金融及會計服務、資訊科技及電訊、建築、測量、工程及建造和工業製造四個界別。透過成就計分制獲分配名額申請人則主要來自體育運動、藝術及文化和廣播及娛樂三個界別。
資料來源:文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