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會批准新巴加價5.6% 城巴加7%
2019-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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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通過新巴加價5.6%,城巴加價7%,本月20日生效。
政府表示,約有九成的城巴的乘客及九成七的新巴乘客將完全不會受到加價影響或每程需多付不超過1元。另外約有一成的城巴的乘客及3.3%的新巴乘客每程需要多付1元以上。至於九巴方面,約九成四的九巴乘客不受影響,而約有6.1%的九巴乘客則會每程多付0.2元或以上。
政府指,二○一七╱一八年度,城巴錄得虧損260萬元,新巴則錄得虧損510萬元。若車費水平維持不變,兩家巴士營辦商在未來數年會繼續面對更大幅度的虧損。政府認同專營巴士公司的財務可持續性對於其提供適當而有效率的公共巴士服務十分重要,然而也必須平衡乘客的負擔能力及接受程度,認為逐步增加票價的做法對市民來說會較為容易接受。
修訂票價方程式 須與乘客均分超出利潤
行政會議今日亦通過檢討專營巴士票價調整安排的結果,票價調整方程式所用的生產力因素,由零修訂為每年加0.3%,至於加權平均資本成本,由現時的9.7%減至8.7%,當營辦商的固定資產平均淨值回報率,達到至少8.7%,營辦商便會以票價優惠方式,與乘客均分超出的利潤。新安排今日起適用於所有專營巴士營辦商。
新巴和城巴在前年8月提交加價申請12%,理由是已多年無加價。兩巴上一次加價是2008年,當時申請加價5.8%,最終分別獲批加價5%及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