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歌條例草案今刊憲 政府望市民尊重國歌
2019-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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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歌條例草案》今日刊憲,透過本地立法在香港實施《國歌法》,草案定明意圖侮辱國歌,包括篡改國歌歌詞或曲譜,或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國歌即屬違法,最高刑罰是監禁三年和罰款五萬元。
草案將在今個月23日提交立法會首讀和二讀,政府表示會全力配合立法會,爭取早日通過草案,強調立法目的是維護國歌尊嚴,使市民尊重國歌,並兼顧香港普通法法律制度和香港實際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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