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月娥:中央發公函支持特區政府禁民族黨運作

2019-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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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今天早上收到中央人民政府發出的公函,支持特區政府依法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並請特首就此事向中央提交報告。公函重申,香港應依國家憲法及基本法,維護國家安全統一,重申香港特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一部分,維護國家安全及統一是香港同胞在內,全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

交報告體現特首向中央負責 

林鄭月娥表示,中央政府以公函表達支持,是對特區政府工作的肯定;而要求她提交報告,是體現特首向中央人民政府負責的憲制責任。她強調禁止民族黨運作的決定是經謹慎、小心及全面的考慮,亦表明港府一貫對港獨零容忍的立場。

冀公開報告 或招致司法覆核

她說公函無指明報告內容的具體範圍,重申主動權、「寫些甚麼」由她本人決定,但她將會交代特區政府禁止民族黨運作的過程、根據及法律程序;而她個人傾向公開報告,不過考慮到有人可能提出司法覆核,將先尋求律政司意見。

交報告很平常 不會削弱一國兩制

林鄭月娥指,在特區政府禁止民族黨運作的過程中,中央絕無干預,作出任何指示或要求,至現時才要求報告,看不到會削弱一國兩制或影響高度自治,「或許讓他們了解整個過程,我看不到有甚麼問題。」她說,交報告其實是「非常平常」,「稍為不平常」的只不過是今次將事件公開。

保安局去年7月指香港民族黨涉嫌違反社團條例,禁止其運作,並於9月正式刊憲。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向行政會議上訴,行會成立由廖長江、任志剛和周松崗的三人小組處理,至上周二駁回上訴,理由是民族黨的行動不止於思想或口號,而是主動及持續採取不同行動以實現香港獨立目的,未能有合理保證民族黨不會訴諸暴力實現「香港獨立」,民族黨過往亦曾經向內地民眾提倡作出敵對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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