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飛:23條何時立法是特區政府責任
2019-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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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委員會前主任、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李飛指,《基本法》第23條立法是必須完成,是憲制責任,而何時立法是特區政府的責任。
正在北京的李飛說,23條立法是必須完成,至於目前的氣氛是否適宜立法,他說自己仍是同一句說話,立法是必須推進,而何時立法是特區政府的責任。
另外,被問到特區政府提出修改逃犯條例,李飛說他已不分管香港事務,沒有研究相關條文,亦不清楚目前討論的議題及為何引起這次修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