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商會促移交門檻提高至7年刑期

2019-04-17
 
AAA

r1.jpg

香港各界商會聯席會議表示,大部分中小企對修訂《逃犯條例》仍存憂慮,只會在有條件下支持,要求進一步提高移交門檻至可判監7年以上的「嚴重罪行」才適用。

代表69個行業中小企的聯席會議,在上周一(4月8日)召開會員大會,聯席會議召集人陸地透露,表決的選項包括將移交門檻放寬至5年、7年或10年的罪行,結果最多人選擇7年,「10年是無人舉手」,反映中小企的訴求合情合理,並非胡亂「噏一個數字」。

陸地形容聯會的要求是「簡單、合理」,亦無要求不設追溯期,因為明白執行上會有困難,會令「好多罪犯走甩咗」,例如台灣兇殺案的疑犯。他亦認為政府剔除9項商業罪行已是很大讓步,不會再在這方面爭取,以免引來更多灰色地帶的爭議。

「八成中小企反對」報道不實

聯席會議秘書長沈運龍澄清,商會早於上周三(4月10日)發信保安局表明有條件支持修例,故本周初某報章報道「八成中小企反對立法」的說法並不正確。他重申大部分中小企都同意有修例必要,有法可依總比混亂情況好,但不希望套用於不太嚴重的商業糾紛。

立法會修訂《逃犯條例》的法案委員會今召開首次會議,立法會紡織及製衣界議員鍾國斌說,會就聯席會議的要求提出修正案。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