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指過去三日示威活動共有157人被捕
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永祥表示,由上周五至今日凌晨的示威活動中,警方共拘捕157人,包括125男32女,由14至63歲,涉嫌刑事毀壞、阻差辦公、藏有攻擊性武器、在公眾地方打鬥、襲警及刑事蔑視法庭等,其中5男1女已被起訴,包括上周六在東涌被捕的一名女子,她涉嫌襲警,下午已在西九龍法院提堂,同日在旺角洗衣街天橋被捕的一名男子,在他身上檢獲汽油彈及打火機,他被控藏有攻擊性武器,下午在九龍城法院提堂,另外又在天水圍濕地公園及青松輕鐵站,拘捕共四名男子,涉嫌破壞輕鐵站設施,他們下午亦已在屯門法院提堂。
江永洋又指,過去三日,除了星期六外,警方在驅散行動中,共使用31枚催淚彈、19發橡膠子彈、30發布袋彈及1發海棉彈,另外共有12名警員受傷。警方又指即使無主動參與,只在現場叫囂,按公安條例 19條都有有機會干犯暴動罪,雖然會協慮裝扮配備,但無必然關係。消防處副消防總長陳慶勇就指,星期五至星期日一共接獲23宗聚眾相關的火警,縱火的行為加劇,危及生命及財產予以譴責。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批評,示威者連番破壞不同港鐵站的設施,亦有人無視機場的禁制令,硬闖機場,是以市民為敵。他又批評示威者先參加集會,再演變成投擲石頭、汽油彈等,再一次證明即使警方盡量協助集會和平、有序進行,但仍然有激進示威者宣洩暴力,騎劫集會,重申警方有信心、有責任、有能力止暴制亂。
他又指警方亦留意到在場採訪的記者,會走到被捕人或好近警方位置,甚至零距離採訪,認為有關情況不理想及非常危險,亦有別有用心的人士身穿反光背心,目的是為其他人掩護及攻擊警員,因此警方在適當時會作出適當措施,確保安全,奉勸記者執法時切勿貼近警員。
而香港攝影記者協會代表趁警方下午舉行記者會前,在場內代表協會及記者協會宣讀聲明,不滿防暴警察上周六晚在旺角警署附近驅散示威者期間,在始創中心外當無示威者下,有速龍小隊成員蓄意向記者施放胡椒噴劑,兩個協會譴責警方惡意對待記者,要求警方處理前線警員情緒失控及濫權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