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令打頭? 警方:打上半身咁解

2019-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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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昨日在城市大學一帶驅散示威者,期間有防暴警察指揮官疑命令槍手「打頭」,行動部高級警司汪威遜指,指揮官當時的意思是「打上半身」,非瞄着某一個人。

汪威遜指,在看過相關片段及與現場指揮官溝通,當時警方與天橋相距約40米,有警員問橋上的人只突出上半身,「如何打上去」,指揮官於是回應「打頭上面」,意思是打上半身。

另外,警方昨日在行動中使用布袋彈的數目創下新高記錄,被問到能否承諾在校園不開真槍時,汪威遜就說警方有一系列武力及不同彈藥,所有武器只為保護市民及生命。他說警方會因應不同情況,使用必須而最低武力,無法承諾不用某一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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