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通過 習近平簽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於今日上午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下午加入基本法附件三,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主席令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栗戰書:立法是人心所向、大勢所趨
人大委員長栗戰書表示,法律和決定獲得全票通過,充分反映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全國人民的共同意志。他指,今次立法是人心所向、大勢所趨,法律充分考慮兩種制度差異和香港具體情況,與維護國家安全的全國性法律相銜接,與香港現有法律體系相兼容,體現「懲治極少數、保護大多數」的原則,為維護國家安全和香港長治久安、長期繁榮發展,為確保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權利和自由,為保護外國人在香港的合法權益和外國投資者的利益,為確保「一國兩制」事業行穩致遠,提供法律支撐和保障。
栗戰書強調,要加強法律的宣講解讀,加快建立執行機制、專門機構和執法力量,切實履行維護國家安全法定職責,香港特區應盡早完成有關立法,完善本地相關法律,增強國家意識,為法律有效實施創造良好的社會條件和廣泛的民意基礎。
港澳辦:港區國安法對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的人是高懸的利劍
港澳辦發表聲明強調,港區國安法實施後,對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產生應有的震懾力,彰顯法治威嚴,香港也將迎來變亂為治、重返正軌的轉機。
港澳辦形容立法是「一國兩制」實踐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大事,又說港區國安法對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的人,是高懸的利劍,但對絕大多數香港居民,包括在港外國人來說,是權利自由的保障,安寧生活的「守護神」。
港澳辦表示,有效維護憲法和基本法所確立的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提供強大制度保障,港澳辦堅持擁護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港澳辦將全力支持和配合法律實施相關工作,確保法律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執行到位。
中聯辦:勿低估港區國安法實施後的剛性約束
中聯辦就發表聲明指中央對港區國安法實施過程中可能遇到的情況,已經作認真評估和充分準備,任何人都不要低估中央維護香港國家安全的決心,不要低估法例落地實施後的剛性約束,及中央和特區嚴正執法的能力。
中聯辦又指全國人大常委會以高度負責態度進行立法,廣泛聽取特區政府、全國人大、政協委員等界別意見,立法周密規範,科學民主,又指法例堵住維護國家安全的漏洞,體現一國和兩制統一,中央對港全面管治權,及特區高度自治權統一,以及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和保障香港市民合法權益的統一。法例在香港回歸23周年之際頒布實施,對香港同胞在內的全國人民都值得慶賀。
新華社:保障香港長治久安和長期繁榮穩定
新華社傍晚就報導,這部法律共6章、66條,是一部兼具實體法、程序法和組織法內容的綜合性法律。
法律明確規定了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和機構,分裂國家罪、顛覆國家政權罪、恐怖活動罪、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四類罪行和處罰,案件管轄、法律適用和程序,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機構等內容,建立起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
報導指,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是新形勢下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的重要標誌性法律,將切實有效維護國家安全,保障香港長治久安和長期繁榮穩定,確保香港“一國兩制”事業行穩致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