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若驊:港區國安法與基本法相輔相承

2020-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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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多個委員會聯席討論《港區國安法》。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及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出席會議。李家超與泛民主派議員展開罵戰。而鄭若驊說若涉及國安問題,《港區國安法》就適用,基本法仍是本港憲制性法律,不存在哪部法例「具凌駕性」,而是相附相承。

公民黨郭家麒在發言時指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早指,《港區國安法》立法更好保障人權,是「難聽過粗口」。李家超回應時就指,「你(郭家麒)每粒字粗口都不如。」又批評郭家麒是誤導市民,強調立法時已就人權有充分保障。當民主黨議員許智峰提問時,批評鄭若驊回應議員遊花園,是「厚顏無恥」。李家超即時指他發言具侮辱性,要求他收回。許智峰其後收回言論。

李家超又指,港區國安法的實施細則涉及7個措施,當中有4個措施只是將目前法例的安排,延伸至新的危害國家安全罪行。至於截取通訊和秘密監察的做法,李家超表示,如果入侵性較低,雖然只須向首長級警員申請,但處理申請時必須考慮必須性、相稱性和比例性,而國安委亦會監督警方的工作,他亦已向警方發出運作原則和指引。他說,「入侵性較低」的秘密監察,一般是指在街上做的監察,亦有專人負責審核,再向國安委匯報。

而多名泛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在會上都問到,若果《港區國安法》與《基本法》內文,如保障人權的條文有不一致的地方,《港區國安法》是否具有凌駕性?鄭若驊重申,若涉及國安問題,《港區國安法》就適用,基本法仍是本港憲制性法律,不存在哪部法例「具凌駕性」,而是相輔相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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