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世路:論香港證監會的審案速度
近日壹傳媒(282)股價操縱事件,警方在案件發生後只需半個月稱光速破案,甚至快證監會一步公佈事態發展,證監會稍後發出的聲明,引起一連串風波,亦已有不少論者作出評論。世路無意再討論事件,但對證監會辦案速度卻可以評論。
話說在上周一,證監會公佈一位人士柯文華,在2011年5月開始囤積恒富(643)股份,而他對恒富的大部分持股都是於2011年9月或之前以介乎0.48元至1.30元的價格買入的,為了令虧損減少,於是決定操縱其股價,並透過六個由他控制的證券帳戶進行恒富股份的交易,令恒富的股價被推上至最高0.6元的水平,較前一日0.4元的收市價高出50%。至於他的交易衍生了5,860萬股恒富股份的成交量,約相當於恒富股份在過去十個交易日的平均每日成交量的3,000倍,最終他的虧損減少了逾88萬。他最終承認控罪,並被判罰款30,000元及被命令支付證監會的調查費用。
不過,如果細心留意案件是發生在2011年,至於結案用了9年,如果柯先生那次賺了大錢,世路認為在9年之內,他可把所有錢變成現金,匯往他方,並移居至香港沒法管轄的地方,就可以逃避罪責,並享受欺騙所得的財富。
但世路最近留意到中國證監會有同類案例,在上周三,中國證監會指在今年6月有一位吳某某早已得悉A股上市公司王府井集團獲得免稅品經營資質,在公告前大量買入股票,並指獲利數額巨大,涉嫌構成內幕交易。中國證監會指,案件亦已調查完畢,並會追究相關責任。
至於這位吳某某,據一些內地傳媒的猜測,早已有前科,除了在做莊輸錢之外,更被判罰款以億計。綜合以上過程,中國證監會由調查至破案只用了3個多月,但案件的規模同交易,和香港證監會所查的案件相比,中國證監會調查的規模大數十倍計,但香港證監會的調查速度卻需要多數十倍,其調查情況令世路感到震驚。
況且,在壹傳媒事件中,受關注的焦點就是「微信女」為何不查,從中國及香港對同類事件處理中,亦已分出高下。
關於「微信女」案件方面,其實這些騙案在香港最少已經出現了超過一年,至近日幾乎每周均有兩三宗。至於其犯案方式,世路已大概摸清了一些犯案手法。但為免有人利用以上手法,繼續令無辜投資者繼續受害,世路無意在此作出任何犯案方式的解讀,直至證監破案為止。
但是,對於證監的辦案方式,世路是深感不滿的。其實中國內地股市方面,似乎有人把這套「微信女」手法搬回國內,稱為「殺豬盤」,並用以大力欺詐,頻率亦有增加趨勢。國內證監會及交易所更要求公司對以上這些事態盡快澄清,和解釋當中關係。反觀香港證監會和港交所,就算有「微信女」事件,幾乎不會要求公司評論,只要其對股價波動及股權易手進行解釋,似乎對事態並沒有幫助。
此外,中國證監會更對這些「微信女」(國內稱為「大V」、「股神」、「投顧」、「專家」)搬上台面,在今年7月已叫投資者警惕,更寫得生動傳神,他們指:
「『莊家』聯合所謂的股市『大V』、『股神』、『投顧』、『專家』們,利用個別投資者偏愛內幕消息、喜歡跟莊操作賺懶錢心態,吸引關注加好友,然後創建炒股交流群、薦股直播間,分析大盤、點評個股。博取投資者信任後,再以『內幕股將有大動作』、『某某遊資已到位』、『萬人聯合建倉一起賺錢』等說辭誘騙投資者限時、現價、全倉跟隨買入,實際是為莊家出貨接盤。股價暴跌投資者醒悟時,炒股交流群、薦股直播間已被關閉清理,『莊家』、『大V』、們也已不見蹤影。」
此外中國證監會「鄭重提醒廣大投資者,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請務必提高警惕,保持理性投資心態,以免上當受騙」,並指其對操縱市場、非法薦股等違法行為將保持高壓打擊態勢;發現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公安機關立案查處,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其後,中國證監會也已經發現情況開始失控,手段不斷翻新,形式更加隱蔽,投資者容易上當受騙,在上週末發公告指將對以上行為作出三個月專項整治行動,聯同其他部門,對相關黑色產業鏈重拳出擊,加大對違法活動的行政處罰和刑事打擊力度,大力清理網路和媒體違法資訊,組織開展宣傳教育。
此外,有部份內地媒體也對這些股份的特徵進行整理,包括這些公司均為市場關注度較低的股票、鮮有機構投資者、個股日成交額不高,至於營業部席位(即是香港的券商)均有一些警號,但世路亦鮮見香港傳媒會對這些問題及相關券商進行歸納報導。
不過,眼見中國證監會已經進行大量行動,但香港證監會似乎對行為不加處理,就算幾乎每星期都有一兩隻股份進行「微信女」行為都不理會,除了不在短期時把相關股份停牌,凍結相關帳戶,使其可暴力套現後非常簡單地逃之夭夭,就算最後伏法,也已經是幾年後,最後在一輪程序後,只是罰款少量了事,遑論對投資者「回水」,這些「本小利大」的行為,令這些「黑色產業」知道當中的道道,故勃興甚快至不能制止。究竟證監會及港交所何時對這些犯罪的人士進行處理,並加以嚴懲呢?
世路在想,是否要中國證監會接管了香港證監會,香港證監會才會動真格,把這些「黑分子」繩之於法?如果不想被接管,麻煩請向中國證監會學習。
世路認為,如果有些證券案件涉及群眾的,監管當局必需嚴查、徹查和速查,平息大眾疑慮,也可以令大眾相信政府,對平息民怨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