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公務員?報導引港台高層稱利君雅過去非處「試用期」
香港台電視部員工利君雅遭延長試用期120天。有報導說,港台高層早前突然召開會議,有高層說利君雅過去三年的不是「試用期」,而是「agreement term」、即合約員工。亦即利君雅的公務員身份成疑。
眾新聞引述消息稱,港台幾十位監製昨早特意要求與高層開會,與會者包括廣播處長梁家榮,但負責回應質疑的主要是副處長、政務官馮建業。馮指利君雅過去三年的不是「試用期」,而是「agreement term」、即合約,「所以佢哋有權完咗呢三年合約,就考慮佢究竟適唔適合轉做公務員,要重新考慮。」
利君雅原定於今個月完成長達三年的公務員試用期,但上月底收到通知,管理層決定就公眾投訴重啟調查,延長試用期120天。港台管理層早前解釋,今次有此安排的主因,是8月14日公務員事務局發出的備忘錄,當中指出升遷及考核時,需考慮同事多方面的表現,包括氣質(temperament)、能力、操行及個人性格特質。
報導說,多人在會上質疑由誰負責調查?如何判斷所謂「氣質」的問題?以及由政務官主導的調查是否公允等等。報導引述消息人士指,馮建業未有具體回應。
港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指,馮建業的說法與他們一直的理解有落差,上次馮與工會見面時亦無這個說法。「只能說,我哋所知嘅同事,除非3年內工作報告表現差,否則都會轉 perm(永久職位,即正式公務員)。未試過咁嘅做法。」
馮建業曾任食物及衞生局副秘書長(食物)、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監管局專員,去年接任副廣播處長(特別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