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就黎智英保釋上訴 報導指終院下周二開庭處理

2020-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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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違反欺詐罪和香港國安法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獲准保釋候審,律政司已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但暫時未有聆訊日期,律政司回覆表示,司法程序仍未完成,不適宜評論。星島日報報導,終院已定於下周二(二十九日)早上十時開庭處理。

黎智英在保釋期間不得離開香港,需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居住於報稱地址,每星期一、三、五下午三時至六時需到警署報到,除了警署及法庭外不得離開住所,亦不得直接或者間接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不得會見任何外國官員,不得接受任何形式(包括電視、電台或網上)的訪問,不得在線上或線下發表任何文章,不得在包括Twitter的社交媒體上發布帖文、評論、留言和信息。

本身是律師的民主黨何俊仁昨日接受訪問指,他堅信黎智英不會離開香港:「佢一定唔會,佢一直覺得應該留喺香港,就算要付出自由嘅代價,佢都唔會走。」何俊仁又認為黎智英案目前僅處於指控階段,連案情節要亦沒有,法理上不應長時間羈留,「困住起入面唔啱,咩叫無罪假定呢?」不過,前行政長官、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昨日就在社交平台反駁何俊仁的言論,他說香港所有的刑事案都是無罪推定,反問為甚麼不是所有被告人都可以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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