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集會遭反對 李家超:若有人挑戰法律會嚴肅處理
2021-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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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警務處處長按照公安條例所賦與權力,反對支聯會申請舉辦遊行和維園燭光晚會,是基於限聚令、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等因素,任何人如果參與未經批准集結,都是違法,最高刑罰可判監五年。任何人嘗試挑戰法律,無論是違反限聚令、公安條例還是港區國安法,當局都會嚴肅處理。
被問到支聯會的口號及舉辦的活動有否違反《國安法》,李家超表示不會在此討論某些行為會否違反某些法律,他指《國安法》清楚講明,組織策劃實施以非法手段破壞或推翻在中國憲法底下所訂的根本制度是屬於顛覆政權罪,李家超稱,每個人都要向自己行為負責,當局會按法律嚴肅處理。
至於他以書面通知,凍結壹傳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所擁有的壹傳媒股份及三間公司的財產,是考慮到黎智英被起訴兩項危項國家安全罪行,他在充分考慮掌握的材料之後,有理由懷疑是相關罪行財產,所以運用《國安法》凍結,他強調當局針對的是涉及國家安全罪行,與正常營商的任何行為扯不上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