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9月25日表決解散 拒向警方提交資料
支聯會表示,常委會就支聯會前路經多次商討,無法達成一致決定,以僅過半數的票數,通過將解散議案交由會員大會表決。支聯會本月25日召開特別會員大會商討。至於警方國安處向7名常委發信,要求最遲於周二(7日)提交所需資料及證明文件。支聯會表明不會向警方交資料。
支聯會特別會員大會將於9月25日下午兩時舉行,議程料包括表決支聯會解散、委任清盤人,以及討論將支聯會剩餘資產轉贈目標相近的團體等。
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表示,面對日益嚴峻的政治風險,支聯會必須思考是否以目前法律形式繼續運作,多名常委與前常委因抗爭而官司纏身,預計對支聯會的打壓定必繼續,競逐常委人士要有入獄準備。
警方國安處早前引用《港區國安法》43條實施細則附表5,指有合理理由相信支聯會屬「外國代理人」,去信常委要求在9月7日前提交多項資料,包括自成立以來的成員及職員資料,2014年至今在港資產、收入及開支等。
鄒幸彤表示,警方並無提及指稱支聯會為「代理人」的理據、亦無交代支聯會替哪一個國家作為「代理人」,偵查的危害國家安全罪行與支聯會的關係等,但已將支聯會當成嫌疑犯調查,質疑是「釣魚」式取證,屬於濫權,因此拒絕配合。
警方早前已表明,相關組織若未依時提交,可罰款10萬元、監禁半年;如提供虛假、不正確或不完整資料,最高可罰10萬元、監禁兩年。鄒幸彤說,難料今次行動會否觸發當局新一輪檢控行動,她個人已有心理準備。
支聯會近月屢遭建制派及官媒點名批評,全國僑聯副主席盧文端早前撰文稱支聯會只得「解散或取締」兩選擇。
警方回應指,留意到有團體公然表示不會遵從法定要求。警方強調, 任何人士和團體不遵從要求, 警方必定依法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