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收手」 曾蔭權案不申請重審

2017-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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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在庭上指打算在現階段把控罪紀錄在案,擱置申請重審。(大公報資料圖片)

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嫌接受利益案,律政司決定不會就前行政長官曾蔭權被控行政長官收受利益罪一案,申請重審。

上周8人陪審團經過約14小時的退庭商議後,仍未能達成大比數裁決,法官最終在控辯雙方同意下宣布解散陪審團,法庭今日(6日)再處理後續問題。控方在庭上指,打算在現階段把控罪紀錄在案,擱置申請重審,除非有新證據,才會進一步考慮會否重開案件。控方又要求曾蔭權一方支付三分一訟費。

曾蔭權與太太曾鮑笑薇、兩名兒子和其他家人陪同下離開法院,他並無回應記者的提問。曾蔭權的妹妹曾璟璇離開法庭時表示,他們無說話要講,又向傳媒表示感謝。

曾蔭權被指收受深圳東海花園大宅裝修工程,而優待雄濤廣播有限公司,案件先後兩次因為陪審團未能達成大比數裁決而要解散。曾蔭權在今年2月已因另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被判囚20個月,正排期等候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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