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屍命案開審 控方指切肉員疑肢解女死者再虛構案情
2016年5月1日,62歲的地盤女保安陳秀華在下班後,叮囑兒子煮飯共晉晚餐,但她自此失去蹤影...
陳秀華的兒子在兩日後報警,警方調查後鎖定她最後出現,長沙灣道一座大廈的單位。在上門調查時,凍肉店切肉員顏永周正爬窗逃走,警方於是將他拘捕。而在單位內,未見陳秀華的蹤影,只見滿屋血跡...
一宗沒有「屍體」的死者、一個沒有「身份」的兇手,形成一宗離奇的兇案,到底是什麼一回事?
顏永周沒有香港身分證,是陳秀華姨甥女的前夫,他被控謀殺及防止合法埋葬屍體兩罪,周四(18日)在高等法院受審,他否認所有控罪。控方陳辭時表示,至今仍未能尋獲事主的屍首,亦無目擊證人,只能依賴環境證供。
(示意圖/非事發圖片)
疑分5次棄置屍體殘肢
警方在閉路電視發現,陳秀華當晚7時許在到達被告居住的大廈後,被告在9時48分開始不斷出入大廈,每次離開時均手持載有物體的膠袋、槌仔及前一天帶返家的行李箱,至凌晨近4時空手而回;被告亦曾在案發前致電友人,查問一個垃圾站的位置。
控方認為,被告在單位內殺死死者,並把她肢解,之後分多次把陳的屍體棄掉,亦相信與案件有關的一把鎚仔和其他證物,亦一同被棄置。
辯稱非法入境 因此爬窗逃走
警方在陳秀華失蹤約兩星期後上門找被告,被告見有警方到來,立即爬窗逃走,惟最終被警方被捕。他之後辯稱自己因非法入境,並以假身分證租住單位和應徵凍肉店肉類切割員工作,所以要逃走。
法證人員之後在單位廚房、睡房及洗手間內,均發現事主血迹,亦有小部分來自被告。
(示意圖/非事發圖片)
口供前後不一 神秘「兇手」出現
被告聲稱,陳秀華是他外母的妹妹,他稱呼陳為「阿姨」,二人相識二十年,但聯絡不多,只是曾向她借2萬元,並已經還款。
他最初指,涉案單位由莫逆之交「阿海」租住,更多次稱案發當晚曾離家打麻將至午夜才回家。惟控方表示,無論閉路電視片段或是通話紀錄,均顯示被告說謊。
被告之後突然改口,指「阿海」持有一張屬「陳明」的偽造身分證,在內地販運人體器官。他說案發當晚目擊「阿海」用刀刺向事主頸部,滿地鮮血死去,「阿海」叫他不要向其他人提及事件,並著他棄置死者染血的衣物。被告照指示棄置垃圾後獨自去打麻將,他凌晨回家後見到家中已清理妥當,於是又落街買宵夜。
不過,被問到「阿海」的全名或他住在哪裏時,被告就說不知道。控方相信,「阿海」只是虛構人物,但被告所描述的殺人情節或許是真的,但兇手並非「阿海」,而是被告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