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啟明:社會長治久安,由託兒政策做起
香港的託兒政策落後三十年,完全反映政府在施政、財政規劃上毫無長遠目光。可知道,現時面對人口老化及出生率低的雙重打擊,若港府繼續用不痛不癢的方式處理,令婦女囿於託兒措施不足而放棄就業,拖累50萬婦女勞動力無法釋放,長遠或多或少影響本港經濟。
談起託兒政策,人們總會嚮往北歐國家的措施,反觀香港的情況,筆者會用「視若草芥」四字來形容。看到不少婦女,在剛生產後就面對「魚與熊掌」的抉擇問題,到底繼續外出工作、追求事業,還是留家「湊仔」?其實,如果有得選擇,相信婦女們希望同時兼顧家庭及工作。
看看早前出爐的《財政預算案》,政府在「幼兒照顧」方面的措施教人失望。當中,撥1億5600萬提高幼兒中心服務水平資助,舒緩家長經濟壓力,改善日間及留宿幼兒中心合資格幼兒工作員的人手比例,及增加鄰里支援幼兒照顧計劃下專業、支援人員的人數。對於政府為此增加人手,筆者表示歡迎,惟有關的做法「治標不治本」。
與其如此,政府倒不如善用社區的規劃,帶頭把社區保姆轉為常規化的家居託兒服務,並研究設立登記制度、提供相關保險服務,以及加強推廣,讓社區保姆成為家長一個安心的託兒選擇;這樣,豈非更能將社區保姆制度的效用發揮更大呢?
至於分階段在北區、觀塘、沙田、葵青及元朗增加400個資助獨立幼兒中心名額,為3歲以下的幼兒提供長全日制照顧服務。筆者認為,增加名額固然是重要的舉措,惟數量太少,相對每年本港出生人口,可謂「滴水車薪」。
事實上,政府在增加託兒服務之餘,更應重配服務地區的名額,並在現時仍無獨立幼兒中心的地區作配額,似乎是更能回應現時的託兒需求。同時,政府可考慮資助場地配套,協助社區內開辦兒童照顧社企,一方面減輕幼兒照顧服務需求,更可為各區發展具靈活性、多元化就業職位,增加婦女就業。另外,筆者會建議政府以資金補助形式,向0-2歲、3-6歲兩個群組派發資助,讓家長自行選擇適合的託兒服務更為合宜。
既然,本港面對充滿挑戰的社會形勢,特區政府實應將施政目光重新調整,將政策之間相互扣緊與接軌,正如託兒政策本身與不同政策互為經緯,故應與其他政策並行發展,讓政策發揮最大效用;故此,政府應摒棄「小修小補」的思維,避免讓它們繼續「零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