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學生在校內或校外均不應戴上口罩

2019-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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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局長楊潤雄向全港學校發出重要信件,指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決定引用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明日(星期六)凌時起生效,任何人身處受規管的公眾集會或公眾遊行,或非法集結或未經批准的集結時,使用可能會隱藏身分的蒙面物品,即屬犯罪。教育局促請學生外出時不要以任何方式遮蓋臉孔。


信中指,同學們進行正常日常活動及與師長及同儕相處時絕對無需要,亦無理由遮蓋臉孔。除宗教或健康原因外,原則上學生在校內或校外均不應戴上口罩或以任何其他方式遮蓋臉孔。信件又指如學生或教職員身體不適,最佳方法是盡早求醫及留在家中休息。教師和家展亦應以身作則,為學生樹立良好榜樣。信件亦都提醒家長勸喻子女切勿參與可能出現混亂、危險或違法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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