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或提選舉呈請 港澳辦:根本不合參選資格

2019-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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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參選區議會選舉被裁定提名無效。他今日說自己被針對,好大機會提出選舉呈請。


黃之鋒今早在電台節目時,早前回覆選舉主任查詢時已表明不提倡亦不爭取港獨,但對方仍然指他不真心相信有關立場,質疑對方提出的法律理據是站不住腳。對於只有他被拒入閘,他指中央及內地媒體一直定性他為港獨頭目,令選舉主任針對他,藉此殺一儆百。而其他參選人都有提出自決及獨立主張,唯獨自己被拒入閘,反映參選人受到政治審查,選舉主任成為有讀心術的「思想警察」。他認為選舉主任決定違反程序公義,因此相當大機會在選舉後提出選舉呈請。

資深大律師的行會成員湯家驊在同一個電台節目說,候選人需效忠基本法是一個積極的法律要求,香港眾志未有改變政綱上「主權在民」的立場,因此選舉主任的決定是符合法治要求。

 

而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就說,其他曾提及「光復香港」等口號或過去曾有香港眾志背景的參選人,參選資格獲得確認,唯獨黃之鋒被裁定提名無效,質疑選舉主任不受法治規範及隨意地作出決定,他擔心本港逐漸進入中國式法治。

港澳辦:黃根本不符合參選人資格

國務院港澳辦新聞發言人楊光回應,指特區政府決定具有充足的事實和法律依據,符合「一國兩制」原則和《基本法》有關規定,維護了法治,確保了區議會選舉的嚴肅性和公正性,對此決定表示贊同和支持。

楊光又指出,黃之鋒多年來大肆宣揚所謂「自決」等「港獨」主張,公然否認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在此次修例風波中頻頻向外國勢力搖尾乞憐、乞求干預,是挑戰「一國兩制」原則底線和破壞香港繁榮穩定的禍首之一,從根本上不符合參選人須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資格要求。

 

內地官媒:黃之鋒反中亂港必有代價


而黃之鋒被裁定提名無效後,新華社昨晚深夜發表時評指「港獨」組織「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對於自己不獲確認區議會參選資格,作出肆意詆毀、惡意曲解,試圖將法律問題「政治化」,為自己撈取政治資本的同時,也為反對派在選舉中造勢。

評論表示,「香港眾志」是鼓吹「民主自決」的激進組織,成員不擁護基本法、不效忠香港,被取消參選資格是理所當然。

縱觀黃之鋒歷年來的所作所為,就是一個徹頭徹尾、如假包換的「港獨分子」、「叛國分子」。修例風波爆發后,黃之鋒尤其活躍,明目張胆勾結外國勢力,瘋狂攻擊和抹黑「一國兩制」,煽動縱容暴徒搞亂香港。文章反問,這種試圖危害國家主權安全的「反中亂港分子」,有何資格參加特區區議會選舉。

評論稱,區議會選舉必須重視民生,而非政治化。黃之鋒一旦進入地區工作,將成為香港百姓的噩夢,將對香港造成長遠的傷害,對「一國兩制」的實踐也是有百害而無一利。黃之鋒反中亂港,必有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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