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庭拒政府批暫緩執行令 《禁蒙面法》失效
2019-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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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早前裁定《禁蒙面法》及《緊急法》違憲,政府提出上訴,並要求上訴庭申准該法例仍然有效,或暫緩高院的裁決。上訴庭今日(10日)拒絕再批出暫緩執行令,即《禁蒙面法》正式失效。
高等法院署理首席法官潘兆初及上訴庭副庭長林文瀚於判辭指出,政府一方未能說服法庭,政府必須繼續引用《緊急法》及相關部份的《禁蒙面規例》,以應付香港的治安問題。政府的上訴聆訊已排期於2020年1月9日進行,預計審訊兩日。
不過,判辭強調,不代表法庭鼓勵或縱容任何人參與《禁蒙面法》所禁止的情況,法庭亦未就案件的上訴有所裁定。若有人在此期間因蒙面而遭以《禁蒙面法》拘捕,而及後政府一方上訴成功,此人就要面對因觸犯《禁蒙面法》所帶來的風險。
政府在10月4日以「危害公安」為由,引用《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並在翌日零晨時份生效。24名民主派議員質疑違憲,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