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家賢被咬甩耳案 被告陳真傷4人判囚14年半
2019年11月太古城中心外發生揮刀傷人案,造成4人受傷。民主黨時任區議員趙家賢被咬甩左耳,陪審團裁定被告陳真3項有意圖傷人及一項普通襲擊罪成,他今(19日)在高院被判囚14年半。被告聞判時全程低頭。
刑期當中,以咬甩趙家賢左耳和持刀襲擊其中一名事主的判刑最重,分別判監7年。總刑期原本是15年,但法官考慮到被告事後被多人襲擊,要做開腦手術,家人亦被「起底」迫害,扣減半年刑期。
辯方早上求情時表示,被告想向4名受害人致以摯誠道歉,對他們造成不能磨滅的傷害感到後悔和內疚。其中被告和趙家賢完成庭外和解,賠償190萬元,其餘受害人都循民事索償,正在和解。 辯方指,被告在廣東省長大,1988年移居美國夏威夷經營生意,但2004年因為生意失敗,精神受到困擾,2010年移居香港靠積蓄生活,與妻子及就讀中二、患自閉症的女兒,住在太古城,被告亦因為失業而情緒低落,已經患上抑鬱症17年,一直服用抗抑鬱及癲癇藥物,平時只能夠淺睡,不能集中精神,2012年起在東區醫院精神科接受治療,最後一次求診在2019年9月。
辯方呈上被告親友的求情信,親友形容被告是為人謙遜的住家男人,其中妻子提到丈夫犯案後十分自責,要賤賣太古城的單位賠償事主,她和女兒事後亦被人「起底」,女兒不敢上學,幸好有朋友收留他們。辯方引述被告太太的求情信稱,被告多年來從沒向她或他人動手,惟被告的精神報告透露,其妻曾於醒來時發現遭被告用刀指向喉嚨,並因此報警求助。法官張慧玲遂質疑被告妻子的求情內容隱瞞真相,反問「咁都唔係暴力行為?要插咗先算咩?」
辯方亦呈上中大醫學院的感謝狀,指被告已登記做「無言老師」,願意死後捐出遺體,供醫學院研究抑鬱症成因和治療方案。
51歲的被告陳真,報稱無業,早前否認控罪,聲稱案發時受到酒精影響,對傷人的事毫無印象。趙家賢作供時表示,當日到場原本想調解衝突,但遭到被告襲擊,永遠記得被咬甩耳朵的聲音。他又指,醫生一度嘗試接駁耳部組織,但因為組織壞死而不成功。案中另一名遇襲者,腹部、頸部、肩部和背部受傷,一度情況危殆;亦有遇襲者背部被刺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