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道立:有人曲解法律和法制 感到遺憾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出席法律年度開啟典禮,他在致辭時表示,過去7個月有人曲解法律和法制應有的客觀和恰當概念,部分近乎不能接受,對此感到遺憾。他又指在享用權利及自由時,同時附有責任,堅持個人權利不能成為使用暴力的藉口。
典禮在大會堂舉行,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亦有出席。即將在明年初退休的馬道立,是最後一次在法律年度開啟典禮上致辭。他說過去7個月社會就司法機構提出了不少問題,但有部分是基於錯誤的觀念和出於誤解,有人純粹因為不滿案件的裁決結果就作出各種抨擊,指法庭並非公正無偏,法律制度不完善健全,又或有人針對法官作出極為冒犯的人身攻擊,有些甚至近乎不能接受,他對此感到遺憾,指有需要向社會大眾闡明法律如何運作,以正視聽。
他指法官的責任並非跟隨民眾的意願,不論大眾或小眾的意願,作出判決。法官履行職責時只會以法律條文和法律精神為依歸,別無其他,政治、經濟和社會因素完全不在考慮之列。他說,法院執行法律的責任是《基本法》所訂明的憲制規定,他對自己及法官同僚會堅定不移,無懼無畏履行職責,充滿信心。
他又提到,《基本法》和《人權法案》列明市民有言論、集會、遊行和示威的權利,但行使時有限制,不能成為損害他人人身安全或財產,或使用暴力的藉口。他指,言論自由的條文清楚說明相關的權利附有特別的責任及義務,認為他人的權利或整體社會的權利,總不及個人權利重要的想法,並不正確。
對於有批評指法院處理案件出現延誤,馬道立說法院現時需要處理大量與過去七個月事情有關的案件,絕大多數案件,控方在首次法庭聆訊都會請求法庭給予時間搜集證據,向律政司索取法律意見,再決定在適當的法院級別進行審訊。司法機構早前已成立專責工作小組,研究法院如何以最佳方式迅速處理大量與過去七個月事情相關的案件,包括延長開庭時間,會就建議措施諮詢相關持份者,強調致力迅速處理案件的同時,亦必須謹記公平審訊至為重要。
他希望,社會盡最大的努力加以維護和珍視法治因為一旦法治受到破壞,社會要復元將殊不容易。他表示,將時刻以維護法治為己任,同時深信社會大眾會繼續致力維護香港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