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月娥任命張舉能為終院首席法官 明年1月履新

2020-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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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指,將任命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張舉能,出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在得到立法會同意後便會作出任命,由2021年1月11日起生效。

林鄭月娥在出席行政會議前指,將任命張舉能出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接替已屆退休年齡的現任首席法官馬道立。她說高興接納推薦委員會建議,已去信張舉能致賀,讚揚他是極具才能、深受敬重的法官,擔任常任法官已達7年,具豐富行政經驗。

林鄭月娥指,任命首席法官對本港司法制度十分重要,是本港法治的基石,政府多年來都為司法機構提供支援,以後亦會一如以往全力支持。
至於任命須交付立法會通過,林鄭月娥有信心任命會獲支持,但擔心內會去年至今半年仍未能選出主席,致立法程序停頓,呼籲內會盡快選主席處理,冀今年立法會七月休會前完成任命。她點名指主持內會主席選舉的法律界議員郭榮鏗,本身是大律師,應該比其他議員更清楚明白司法制度的重要性,應該更樂意促成終院首席法官早日獲得任命。

她又感謝馬道立任內的貢獻,指他任內對維護本港法治,提升司法地位有很大決心,並作出重大貢獻,亦提升了司法機構的透明度。

委員會:只有張舉能願出任和符合國籍規定

當局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表示,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曾經考慮153名潛在人選,其後進一步考慮4人,當中只有張舉能願意出任首席法官,並符合國籍的規定。

推薦委員會認為張舉能為官持正不阿,深受敬重,曾就不少重大和複雜的案件,包括憲法和公法案件,撰寫重要和具重大標誌意義的判案書,備受法律界推崇,又指他出任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期間,要履行相當繁重的行政職務,並有擔當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主要顧問,反映他具備卓越的領導才能,足以履行司法機構之首的職責。

曾處理多宗具爭議性案件 被指較為保守

張舉能在司法界33年,當中逾一半時間在司法機構工作。若通過任命,他將是首位沒有資深大律師(或御用大律師)資格的終院首席法官。
 
張舉能現年58歲,是虔誠基督徒 ,近年曾處理多宗具爭議性案件,包括變性人結婚案、陳振聰被指偽造及行使遺囑案、外傭居港權案及梁游被DQ案。 有法律界人士形容張四平八穩,亦都被指較為保守。

主打民事案 未獲資深大律師資格

張舉能畢業於英華書院,之後在香港大學攻讀法律,先後在1983年及1984年完成法學士學位及法學專業證書,翌年他在美國哈佛大學取得法學碩士學位。主打民事案的張舉能,當私人執業大律師15年,一直未獲資深大律師資格,他2001年6月加入司法機構,成為區域法院法官,同年年底已處理高院案件,擔任暫委高院法官,至2003年「升正」出任高院法官。

張舉能先後在區院及高院當法官10年,於2011年獲委任為高院首席法官,成為司法機構「第二把交椅」。除了審理案件外,更要處理行政工作,這7年的行政訓練。

去年10月25日,張舉能「更上一層樓」,獲委任為終審法院常任法官,由上訴庭法官潘兆初接任高院首席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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