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墓時須遵守不多於4人聚集規定 卡拉OK不獲豁免
政府周日午夜起禁止4人以上在公眾地方的群組聚集,違規會被定額罰款2000元,或最高罰款25000元及監禁6個月。
12類群組聚集可獲豁免:
1.乘搭交通工具
2.執行政府職能
3.履行法定責任
4.在工作地點工作
5.醫院或醫護服務
6.同住單位內生活的人
7.司法機構進行法律程序
8.立法會或區議會的程序
9.喪禮及祭祀先人
10.不多於20人的婚禮
11.團體履行法定責任的會議
12.健康衞生講座
食物及衛生局副秘書長陳偉基解釋,一般掃墓將受條例限制,不多於4人的掃墓活動可以繼續,多於4人但同行人士都住在同一居所,亦可一同掃墓,呼籲市民延遲掃墓。
政府解釋存在12項豁免是預計到部分活動在未來兩星期不可避免,規例的精神是希望減少社交接觸,因此即使活動獲得豁免,參加者或組織者都應盡量避免聚集,如果社區傳播鏈不能切斷或延遲,整個社會都會受影響。
市民在掃墓時須遵守不多於 4 人群組聚集的規定
遊戲機中心、健身中心及公眾娛樂場所等指定處所,今日下午6時起暫停營業14日。
營業的食肆須依法符合六項要求:包括堂食座位不可超過牌照要求的一半;每張枱要相隔1.5米、最多只可以坐四人;餐廳內的人士必須戴口罩,只有進食期間除外;另外進入食肆前要量體溫等。
被問到卡拉OK處所是否獲豁免,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表示卡拉OK出售食物及飲品,故此必須受餐飲部分的條例規管,須限制食客的人數、要求所有人進入餐廳前量度體溫、在飲食時以外,所有人均須佩戴口罩以及要為顧客提供消毒潔手液等。
她又指執法雖然重要,但自律更為重要,又指目前確診人數每日不斷上升,若市民不合作,醫療體系及醫護人員會面臨嚴峻情況,檢疫設施亦很快會爆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