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測確診男子光顧多間食肆判囚7個多月 官斥行為極卑劣
2023-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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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42歲男子去年初步確診感染新冠病毒期間,多次乘搭港鐵,又到訪多間食肆等。判監7個月15天。
被告雷寶林被控於去年2月24日自行快測驗出初步確診後,5日內多次外出乘坐港鐵,光顧深水埗、旺角多間食肆,又曾到訪區內兩間超級市場。他早前否認12項使其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險罪控罪,經審訊後,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其中9項罪名成立,
裁判官李志豪裁決時指,案發時正值第五波,確診人數急升,死亡人數較高,醫療資源亦十分緊絀,被告行為極為卑劣自私,間接令特區政府的防疫努力付諸流水,被告作為感染病毒的人,不應外出,更不應上班和出外用餐,批評被告自私自利,無視公民責任,判處即時監禁屬唯一選項。
被告作供時指政府在去年2月25日才公布,自行檢測後得出陽性結果,均應視為陽性個案。換言之,他之前的快速測試結果根本不被承認,只作參考用途,他亦沒有隔離令。而他在2月24日向政府所呈交的樣本中,之後亦有得出呈陰性的結果。被告曾辯稱外出是為了乘車上班或日用品,而非吃喝玩樂。
被告今日獲知判刑後表示,有意向法院申請保釋等候上訴,以便處理法律爭議。裁判官指出,由於被告涉及另外一宗案件仍在服刑,不批准他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