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惠珠:涉國安法案件由香港審訊非必然
2020-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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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表示,涉及港區國安法的案件,大部份交由香港自行審理,是中央尊重一國兩制的表現。
她在香港基本法頒布30周年法律研討會時表示,國家安全與國防外交一樣,並非香港高度自治範圍,是中央的事權,中央將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交由香港審理,並非必然。
譚惠珠指,內地有多套不同的國家安全法,未有全套搬到香港,只將香港必須要有的部分,設立《港區國安法》;而《港區國安法》在起訴及審訊的安排,都與聯合國及人權法的要求一致。她認為,香港人不應四出對人說,高度自治權被侵蝕,並非有這樣的一回事。
另外,她又指,人大常委會將來可以根據香港實際情況,繼續制定相關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