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實施 國家安全委員會首次開會
2020-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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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區國安法》在港實施後,國家安全委員會今日舉行首次會議,由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任主席,以及其他官員全體成員出席,中聯辦主任駱惠寧以國家安全事務顧問身分列席會議。
國安委由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擔任主席,成員包括政務司司長張建宗,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警務處處長鄧炳強,警務處副處長(國家安全)劉賜蕙,入境事務處處長區嘉宏,海關關長鄧以海和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陳國基。陳國基亦同時兼任國安委祕書長。
駱惠寧按規定列席會議,他可以國家安全事務顧問身分,就國安委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職責的事務提供意見。
國安委的職責主要有三項,包括分析研判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形勢,規劃有關工作,制定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政策;推進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建設;及協調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重點工作和重大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