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翰林等4人獲准保釋 警方要求刪涉危害國安訊息
2020-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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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觸犯港區國安法被捕的學生動源前召集人鍾翰林,被扣留兩日後,今午(31日)獲准保釋。消息指,警方向裁判官申請要求4人交出旅遊證件,半年內不得離開香港,亦要求他們於電子平台移除可能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訊息。
鍾翰林3時許步出元朗警署,指警方並未正式落案起訴,要求他每月到警署報到、交出旅遊證件,並須於72小時內刪除部分社交媒體文章。而在扣留期間,警員曾以懷疑他涉及嚴重刑事罪行,檢取他的唾液樣本做鑑證。
被捕的3男1女,包括19歲鍾翰林、17歲何忻諾、21歲何諾恆及16歲陳渭賢,全部人報稱學生。4人日前涉及港區國安法第20及21條被捕,內容包括分裂國家及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等罪名,分別被拘留於元朗、田心、馬鞍山及屯門警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