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案 2港人家屬到深圳檢疫盼能探監
2021-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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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港人案,其中10人被深圳法院判囚7個月至3年,有報道指,其兩名被告李子賢和郭子麟共3名家人,領取檢測報告後,今早到深圳檢疫,在完成檢疫後向當局申請探訪。
協助他們的立法會前議員朱凱廸在一個電台節目上指,家屬目前掌握極少資訊,對於服刑地點、何時能探監和涉及的程序都不清楚。內地看守所、官派律師和香港入境處沒有提供指引。
保安局發言人指,根據內地法律,罪犯服刑期間可按規定申請會見親屬或監護人,港府正了解探監安排,會向家屬提供意見和資訊,但不會安排探視或陪同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