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從事正當活動的組織毋須擔心《港區國安法》
2021-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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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特赦組織早前宣佈,因香港實施《港區國安法》,將在年底前關閉香港2個辦事處。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回應指,自《港區國安法》實施後,有不少組織及人士都以法律生效為由而離開香港,但無人可以證明這是真正的原因。
林鄭月娥引述數據指,現時有逾9000間內地及海外公司在香港設立辦事處,數量不跌反升,當中包括國際和區域法律機構,由此反映《港區國安法》對從事正當活動的人士並無影響。
林鄭月娥又指,《基本法》保障市民的言論及集會自由,《港區國安法》則包含保障人權的條文,任何組織只要是正當合法運作、沒有利用香港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不用擔心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