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家賢被咬掉耳朵案 陪審團裁定被告4罪罪成
2021-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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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11月於太古城中心外,一名男子涉嫌持刀襲擊他人,時任區議員趙家賢遭咬甩左耳,被告陳真否認3項有意圖而傷人罪及一項普通襲擊罪。陪審團退庭商議超過4小時後,一致裁定被告兩項有意圖傷人罪及一項普通襲擊罪成,另外以6比1的大比數,裁定被告餘下一項有意圖傷人罪成,即全部4項控罪成。高等法院法官張慧玲將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9日判刑,待索取被告的精神科及臨牀心理學家報告,以及4名傷者的醫學報告及臨牀心理學家報告。
法官早上引導陪審團時表示,就3項有意圖而傷人罪,陪審團要考慮各事主的傷勢是否屬於嚴重身體傷害,被告曾用刀插向事主溫浩倫夫婦,其中男事主送院後一度要插喉,昏迷指數低,要入住深切治療部,指「無可能不是嚴重傷害」。
法官指,陪審團要考慮被告是否有特定意圖,接納被告所講,案發時是神智不清、「腦袋一片空白」;被告曾大叫「光復台灣」,是否特意與現場市民唱反調、有政治目的,如果神智不清是否仍能表達自己的政見。如果不能排除被告犯案時神智不清的可能,就應裁定罪名不成立,考慮罪名較輕的傷人罪。
至於另一項1項普通襲擊罪,法官指被告曾扯事主頭髮,用背囊撞人,飲醉酒不是辯護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