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金局:便利投資內地債券 以計劃成員利益為最大考量
(編按:本網於1月7日刊登「丘寧:積金局management 唔夠好」的專欄文章,積金局署理行政總監鄭恩賜來函,表示欲就文章內容提供補充資料,助讀者瞭解有關便利強積金投資於中央政府和內地政策性銀行債券的背景及目的。)
去年10月發表的施政報告附篇中提及政府與積金局研究措施,便利強積金基金投資於中央政府及內地政策性銀行債券,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財庫局)局長於去年12月22日發表網誌闡述相關詳情。這項便利政策措施以強積金計劃成員的利益為最大考量,在提出前經過財庫局及積金局深入研究,以及通過嚴格的審批流程,並會提交立法會審議。積金局將全力配合政府進行所需的法例修改工作。
是次政策措施是回應強積金業界的意見,令強積金投資種類更多元化,協助強積金計劃成員把握內地債券市場的機遇,爭取更佳回報。近年,內地債券市場持續發展,成為全球第二大及亞洲第一大市場,並在對外開放方面取得佳績。多個國際主要債券基準指數相繼公布納入內地在岸債券,債券通北向交易的最新日均成交額達293億人民幣,服務的機構投資者超過3,200家,境外投資者持有內地債券金額超過3.85萬億人民幣。中央政府及內地政策性銀行債券具備派息、穩定及低風險的優勢,正好讓強積金制度有更多元及穩健的投資選項和回報。
更重要的是,正如財庫局局長在其網誌中解釋,香港特區是國家不可分離的一部分,中央政府應與特區政府在規管強積金投資的相關法例中,同樣豁免於信貸評級的投資限制 (現時,特區政府是「獲豁免當局」,但中央政府並不是)。事實上,三家政策性銀行都是由中央政府創立及提供信用支持,並以貫徹中央政府的經濟及社會政策為目標,獲豁免相關限制同屬有理有據。目前,中央政府得到投資級的發行人信貸評級,而三間政策性銀行亦獲得與中央政府相同的投資級的發行人信貸評級。
財庫局計劃修改目前適用於規管強積金投資的法例,將中央政府及內地三家政策銀行,納入為「獲豁免當局」,從而使每個強積金基金可把最多三成的資金投資於中央政府或內地政策性銀行同一次發行的債券,並可選擇把所有資金投資於其至少六次不同發行的債券。預計最快可於2022年年中完成修例及生效。
一如以往,積金局會繼續在保障強積金計劃成員利益為先和平衡回報與風險的前提下,不時因應市場發展及業界意見,持續優化強積金准許投資項目,並透過不同渠道向公眾宣傳強積金的最新發展,並教育計劃成員如何因應個人所需而作出適當的強積金投資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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