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志平棄自辯 最快美國時間周二有裁決

2018-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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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事務局前局長何志平涉賄賂非洲官員案,在紐約聯邦法院續審,代表律師指何志平放棄自辯。控辯雙方會在美國時間星期二結案陳詞,並由陪審團退庭商議,最快同日有裁決。

法官表示根據美國憲法,何志平有權利自辯,一再問他是否主動放棄自辯權,何志平確認。

一般而言,陪審團將以兩小時至數天內裁決被告是否罪成。一旦罪成,法官最快一日至半年內裁定監禁刑期。

案件進入第六日審訊,控方傳召滙豐美國分行一名負責監管匯款的高級副總裁出庭。他說何志平先後匯款40萬美元及50萬美元,予塞內加爾前外長加迪奧,以及前聯合國大會主席、烏干達前外長庫泰薩。相關款項從香港匯至美國,再分別轉到二人在迪拜及烏干達的戶口。

而美國檢察官辦公室一名探員作供時就指,華信能源周邊公司中國海洋燃油,先後兩次匯款至何志平的私人銀行戶口,款額同樣達到500萬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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