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底判刑 何志平律師呈149封求情信冀以已服刑期量刑
前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涉賄賂非洲國家官員的案件,將於本月25日判刑,其代表律師向法官求情,要求法官以「已服刑期」量刑,即在宣判刑期時,即時釋放何志平。
何志平的代表律師就判刑向法庭提交陳情書,並同時呈上149封求情信,當中包括來自何志平的妻子胡慧中。
陳情書要求法官,以何志平已還押16個月的「已服刑期」為判囚年期,又形容何志平是出色的人,擁有非凡成就,他很後悔自己所做的事,認為他還押16個月已受懲罰,又會在餘生彌補過錯,要求法官考慮到何志平的背景及品格,判處他「已服刑期」,即在宣判刑期時同時釋放何志平。
149份求情信分別來自家人、朋友、醫生同儕、病人、公共服務等界別的求情信。排於首位是其妻胡慧中的求情信,她以中文手寫5頁信件,以何昔日免卻基層老婦醫藥費、山區義診的故事,讚揚何的為人,形容他是「現代世間罕有、幾乎絕種的君子」;又指他放棄過百萬美金年薪的醫生工作,投身政府,是為實現其服務社會的理想。
何妻指何志平長期都沒有時間陪伴家人,家中亦有94歲母親苦候他回家,而失去何這經濟支柱後,她亦要「尋找工作機會,來維持生計」。胡又透露,她請求何的朋友為他寫支持信時,有人「不回答我,也就是拒絕幫何志平」,認為他們是怕得罪美國政府,或因何已落難,認為他「沒有前途、再沒有可以利用的價值了」。最後她稱,自己的痛苦無法言喻,跪求法官讓何盡快回家。
69歲的何志平涉嫌賄賂多名非洲官員,為中國華信能源公司開拓商機,謀求石油開採權等生意利益,前年11月在紐約被捕。去年底在美國紐約南區聯邦地方法院被裁定其8項控罪中5項貪污及2項洗錢罪成,按美國法例,每項貪污罪行最高判囚5年,洗錢罪每項最高判囚20年,故若7項控罪的刑期分期執行,何志平最高可被判囚6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