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燜燒壺表現比保溫飯壺佳 惟仍不宜煮食

2021-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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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測試市面上15款燜燒壺和保溫飯壺,發現保溫飯壺表現較燜燒壺遜色,而產品售價和質素亦無必然關係。

測試的8款燜燒壺及7款保溫飯壺,聲稱容量由最少550毫升至最高840毫升,樣本售價由130元至468元。發現所有燜燒壺樣本盛載熱水6小時後,溫度符合歐洲對該等容量標準,但保溫效能之後隨時間下降。

至於保溫飯壺,樣本表現較遜色,其中2款有上下兩層的樣本6小時保溫效能低於50度,未符合標準。

不少燜燒壺都標榜可烹煮簡單食材,不過消委會提醒燜燒壺沒有加熱功能,其保溫效能會隨熱水接觸食材和壺內壁的金屬表面,以及時間而下降,儲存的熱能未必足以煮熟食材,或殺滅細菌,消費者宜預先煮熟食材,尤其是肉類、海產、菇類和雞蛋等生鮮食材,才放入壺內繼續燜焗。他們又建議消費者,在6小時内進食壺內食物,以免細菌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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