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就SPAC上市進行諮詢
2021-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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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就推行「特殊目的收購公司」(SPAC)上市機制徵詢市場意見,諮詢期45天。
根據建議框架,SPAC證券只限專業投資者認購和買賣,而SPAC首次公開發售籌集資金規模需要至少達10億港元。 而當SPAC進行併購,繼承公司須符合所有新上市規定,包括最低市值規定及財務資格測試;獨立第三方投資者要佔繼承公司預期市值至少15%至25%;而併購後的繼承公司,可以公開買賣。
框架又建議,如果SPAC未能在24個月內公布SPAC併購交易,或者未能在36個月內完成SPAC併購交易,SPAC必須清盤,並將籌得的款項另加利息退還給股東,之後港交所會將SPAC除牌。
港交所上市主管陳翊庭表示,相信香港引入SPAC上市制度,可為市場提供傳統首次公開招股以外的另一渠道,吸引更多來自大中華區、東南亞以至世界各地的公司來港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