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德財:SPAC應開放予散戶參與嗎?
港股自去年以來表現疲弱,加上互聯網券商興起,投資美股渠道增加,不少網民都呼籲轉投其他地區股票市場。有證券行去年末進行的民意調查顯示,本地投資美股散戶有明顯上升;有市場人士認為港交所應推出政策吸引散戶,包括把港股「特殊目的收購公司」(SPAC) 開放予散戶投資。
2020年時SPAC機制在美國反應熱烈,SPAC公司上市後往往於首日高開;但今年三月本港首家特殊目的收購公司 (SPAC)上市首日,全日卻只有3宗成交,收市更較上市價低3.2%,不少人都歸咎於本地SPAC交易僅侷限專業投資人參與,不向公眾人士營銷。香港多項SPAC上市機制都較美國、新加坡等地嚴厲,包括發行者要遵守最低10億港元募資門檻;待合併完成才可供散戶投資;還有一系列市值測試、盈利測試、聘用保薦人、盡職調查等要求。故有不少意見都建議SPAC應仿效美國的寬鬆程度,尤其是開放予散戶,以吸引更多資金流入港股。
但緊跟美國做法未必是最適合本地,港交所嚴謹的SPAC規定,是考慮了本地情況。其中一大原因,就是要避免過往港股的多宗空殼公司醜聞、有散戶高位接貨損手爛腳的慘況。而且美國也正增加SPAC的相關監管,昔日美國的SPAC 機制讓新創公司避開傳統 IPO 審查快速「借殼上市」,但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今年三月尾公布了一系列新規定顯然是要糾正這現象,包括要求 SPAC 披露更多其擔保人與潛在利益衝突的資訊,將傳統首次公開發行(IPO)的保護措施應用在 SPAC 上。
相比起吸引資金流入,加強披露標準和監管,保障股東保障更為重要,亦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不可或缺的大前提。港交所雖然推出SPAC上市機制比起美國與新加坡是珊珊來遲,但卻是緊密留意到加強SPAC監管趨勢的國際潮流。港交所推動SPAC亦顯然不是以增加交投量為首要任務,港交所行政總裁歐冠昇曾說,是希望透過機制,容許經驗豐富且信譽良好的SPAC發起人物色新興和創新產業公司作為並購目標,扶植一些富有潛力的企業新星成長。
事實上SPAC有不少暗藏風險,都是非專業投資者的散戶容易忽略;例如有SPAC公司會誇大目標收購公司業務前景吸引投資,若公司決定增發股票,更有機會讓投資面臨損失。在考慮應否開放SPAC予散戶前,應先確保相關披露及監管足夠、程序透明、市場運作成熟,待公眾對SPAC有更充份的認識後,才是時候探討制訂散戶進入的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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