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迺強:支持香港警隊依法執法

2017-02-22
劉迺強
資深時事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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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中期間,示威者衝擊警方防線。(大公報資料圖片)

政治正確的廢話到處都是。 因為「長毛」梁國雄,如今犯人的髮型都事關人權了。 諷刺的是,警員卻被判有罪,因為他們打了一個襲警、拘捕罪名成立的抗議者。這兩宗案件,單獨而言是合理依據香港法律作出的判決,但結合來看,它們卻又具有超越法律的意義。 甚至可以說這些判決損害而非強化了法治。

在 2014 年「佔中」抗議期間和之後,前線警員奉命處理非法集會、阻塞交通的示威者,警隊士氣跌落谷底。 自此之後,士氣步步下滑,毫無恢復機會。

「佔中」期間,有前線警員阻止反佔中人士清拆示威者設置的障礙物,當時警察員佐級協會主席陳祖光曾批評,「有市民自發行使公民責任,在金鐘、旺角、銅鑼灣清除非法障礙物,以恢復交通暢通和秩序時,警員竟然不去依法協助清除交通障礙,反而去守護非法障礙物,協助非法集會人士進行非法活動。」他更質疑這是否涉嫌違法。

陳祖光的擔憂頗為合理。 在警員毆打示威者一案的判決中,法庭認為,兩位警員沒有直接參與毆打行為。 不過,法官杜大衛(David Dufton)仍認定他們有罪,因為「所有警員都有義務阻止犯罪行為」——即便是警隊同僚的犯罪行為。

如果按此邏輯推論,2014年9月28日,警方宣佈「佔中」為違法。 此後,任何沒有履行其阻止「佔中」職責的警員都和七警一樣有罪。 很多香港人都認為,警方行動不力,未能儘早結束「佔中」,這一責任應由警隊高層承擔。 我們為何不把警隊高層也送上法庭,看看杜大衛法官如何判決。

法治是一個系統性概念。 說這個案子的判決結果更符合法治,另一個案子不太符合法治,這沒有意義。 更為重要的是,在法庭之外發生的事,和法庭之內一樣重要。 無論法庭內的訴訟如何公平,如果律政司不起訴那些該起訴的人,則法治之說就站不住腳。

香港正面臨一場道德危機。 我們中的很多人,尤其是年輕一代,不再能分辨是非。 當我們如對待壞人一般對待好人,這一切便會發生。

如果我們不能對警察有信心,則公共秩序無法實現。我們的警員也已證明值得我們信任和支援。 近年來,他們越來越多地承受長時間輪值。 這主要是因為暴力抗議活動數量呈指數級增長,其中很多都發生在公眾假期前夕——而此時普通民眾更願意和家人團聚。 受傷的風險也達新高。 前線警員在這些抗議中往往被磚塊、玻璃瓶和木板所傷。 如果這都不算犧牲,什麼才算?

很多團體正發起支援七警的行動,市民亦應對此案保持關注。這些警員或許觸犯法律,而須承受後果,但正如「長毛」有權選擇在監獄的髮型,當我們仔細審視一下這些警員的行為之後,其實他們也是值得同情和支援。

 

文章觀點來自作者,不代表本網立場。

文章翻譯自China Daily香港版,原文:We must support the city’s police offic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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