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仕仁案終極上訴失敗 郭炳江須再度入獄
2017-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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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炳江早上由兒子郭基輝等家人陪同下抵達終審法院。(香港電台視頻截圖)
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與新地前聯席主席郭炳江等四人的貪污案,終審法院駁回四人的終極上訴,早前獲准保釋外出的郭炳江要重返監獄繼續服刑。
郭炳江早上由兒子郭基輝等家人陪同下抵達終審法院,他說心情緊張,但昨晚睡得好,希望有好結果。
終審法院五位法官一致駁回各人的上訴,判詞指,新地各高層在許仕仁上任政務司司長前向他提供850萬,以換取許仕仁就任政務司司長期間對有關人士持有優待傾向,這個交易明顯屬於貪污舞弊,目的是促使即將就任政務司司長的許仕仁傾向惠及其他串謀者的利益,法官認為這筆款項會將許仕仁就職期間的獨立性將徹底被削弱,無法恰當地履行公職及獲得信任,是一項持續的罪行。
郭炳江在原審時判囚5年,他在去年獲准保釋前已服刑18個月,他需要即時叔回監獄完成餘下刑期。郭炳江的兒子郭基輝在郭炳江押回監獄後表示,尊重法庭的判決,他亦無奈接受,認為在原審的時間,陪審團是被錯誤引導,認為父親只是大意和過份慷慨,沒有半分行賄的意圖。
案情指,許仕仁被指在2005年上任政務司長前後,從新地高層收取850萬元和1千多萬元、免租金租住禮頓山豪宅等利益,以換取他在任時偏向優待新地,許仕仁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新地高層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分別被判監五年至七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