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洛絲:二十一世紀 敬業與樂業應該有新定義

2017-08-18
黃洛絲
公營機構工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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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忽然發現,薯片早從原味發展到黑松露香味、蜜糖牛油味、玉米脆片莎莎醬風味。電視橋段也由古代、現代再穿越回到古代,又從古代穿越到現代,三生三世。忙碌遊走港澳兩地,中東、東南亞四處走,才駭然發現,醉心工作,身邊的小事逸事趣事,都實在沒有好好留心。 

上班下班的生活很有節奏:早上起床,梳洗,換衣服,出門,買早餐,工作,吃午飯,工作,吃晚飯,工作,上的士,到家,梳洗,睡覺,然後在同一天的早上起床,梳洗……週而復始的上班生活,有時甚至延續至週末,真正七日二十四小時無休工作。日以繼夜的工作一旦成了習慣,就容易適應了。 

週而復始的工作令人麻木

工作的範疇細分起來,可以非常專業。追求專業需要時間與專注,瑣碎至學習使用影印機、寫電郵、或複雜一點,涉及客戶溝通、計算、準備草圖、開工程會議等。很多時候,講求的是快上手,靠的是經驗。於是我們都努力從前輩與同輩身上學習,也會較好勝一點的,想著如何加快學習速度等。在這樣的流水式生活中,刻苦或勤奮的員工開始逐漸說著同樣的語言,情況有如學習一種新的外語一樣學習新的語言系統,用人類的語言鑽研工作的語言系統,包括整套造句方式以及思考模式。不同的是,學習工作的語言的不經意的、不刻意的、走心的,至少對於很多打工仔而言如此。 

常聽到朋友形容自己較喜歡從事Task-based 的工作,因為從零到一百,很有成功感與滿足感。在這樣的Task-based 工作中,操練學習工作語言更為容易--全副精神聚焦在如何完成工作,像牛一樣拼命向前衝,然後享受衝線一刻的快感。「工作」固名思義涉及操作、製作、運作,以任務為單位的工作尤其容易給予人成功感與滿足感。可是,若能抽身一看,就可以看到我們如何在工作中迷失自我,減低對工作本身的性質或意義的執著或追求,到最後變成無所謂。 

迷失自我 對身邊事物失興趣

工作是很吊詭的事情。人類的最初是各自工作的,為了提高生產力,配合大量生產、高度人力物力集中的工廠、寫字樓應運而生。很多個個人堆疊成一個工作單位,方便引入分工與制度。若沒有好好感受生活的樂趣與人生的自覺,自我隨工作年資增長愈轉化為跟自我無關的詞語,辦公室以外的一切變化都擦身而過,到底我們看著社會或大或小的轉變變得不以為然,失去欣賞或批評的觸覺,成為一個敬業樂業的大人嗎? 

前人說過,人要為生活而勞動,亦要為勞動而生活。人人皆需要一種工作,藉以謀生,亦藉以寄託自己的生命。我都覺得來得今天,在工作中必須找到意義,能夠在職場為上司,團隊和下屬帶來幫助,也能夠在工作裡尋找到發揮所長的空間和機會,每天都享受工作,樂在其中,才算是真正的敬業。這也說明了為什麼這麼多年輕人不再愛打工,反而不介意收入少點,在共享空間與不同的人開會,找投資者,創業等,都反映到工作在年輕人心中,不再單單是穩定和生活收入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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