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經緯涉嫌以警棍毆打途人案件開審 料審訊五日
2017-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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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經緯在庭上否認控罪。(文匯報資料圖片)
退休警司朱經緯涉嫌在2014年佔領行動期間,以警棍毆打途人,被控一項襲擊致身體傷害罪,案件早上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朱經緯在庭上否認控罪,案件預料審訊五日。
朱經緯早上抵達東區裁判法院應訊,有團體在法院外聲援。控方開案陳詞,指2014年11月26日當晚,被告是新界南指揮官,在旺角與其他警員負責人群管制,晚上十時半清除非法集結的人士後,於彌敦道666號對出,遇到鄭仲恆和一名女性朋友經過,鄭仲恆當時向其中一名警員說了幾句話,被告之後就用警棍從後打向他。兩日後鄭仲恆求醫時,醫生發現他有三處受傷,包括頸部,控方會將傷口的圖片,及三段包括傳媒拍到的片段呈堂。至今年3月27日,警方拘捕被告,被告在警誡下稱其行為是真誠地(honestly and genuinely)行使其合法的權力。
辯方則稱會另外呈上2段電視新聞片段,內容為一群「暴徒」於案發前衝出馬路,並用以證明朱經緯的行動是為了協助執達吏執行法庭禁制令。辯方透露會傳召「四點鐘許sir」、現任助理警務處長的許鎮德出庭作供,要求控方呈上道具警棍作證物。
案情指,朱經緯於2014年底在任時,在佔領運動旺角清場期間揮動警棍毆打途人鄭仲恆,對他造成身體傷害。